近日,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貫徹落實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三部門〈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細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明確,各地在本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工作協調機制;各設區市退役軍人事務、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及時會商解決退役軍人教育教學能力專項培訓、專項招聘、后續培養等重要問題;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特別是師范類高校優化招生結構,穩步擴大師范類學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省教育行政部門足額安排師范類專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計劃;省屬公辦師范類院校新生和大一、大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可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學校有關轉專業規定優先轉讀師范專業;依托師范類、體育類高等院校開設退役軍人師范教育、體育專業專修班,對符合基本條件(原則上為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且有從教意愿的退役軍人開展教育教學能力專項培訓,提高其考取教師職業資格能力,培訓由設區市按全脫產方式統一組織,時間根據教學內容(學科教育培養要求)確定,一般為3個月左右;各地制定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計劃,可根據思想政治、體育等學科教師崗位空缺及具備從教資格退役軍人數量等情況,統籌確定面向退役軍人專項招聘計劃,公開招聘教師時,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可按規定適當放寬年齡要求,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結合 “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鼓勵具備條件的退役軍人畢業生優先到中小學任教。
《措施》要求,設區市相關部門要設立退役軍人教師后備人才儲備庫,組織相關退役軍人優先參加教育教學專項能力培訓,優先推薦參加當地中小學校教師專項招聘;退役軍人被聘為中小學教師后納入學校教師培養管理體制,建立師帶徒培養機制,安排骨干教師做好傳幫帶,幫助退役軍人教師盡快適應教學工作;要將退役軍人教育教學能力專項培訓納入退役軍人補貼性教育培訓補助范圍,補貼標準按照個性化培訓補貼標準執行,省補助資金按省與市縣財政支出責任分檔分擔比例確定;要統籌使用資金,提高使用效益,有效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